安全培训教育制度
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工安全意识、安全素质的保证,必须认真抓好。
1、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(公司、项目部、班组),并必须经考试合格、登记方可进行操作。
2、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。(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,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,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)
3、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,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。
4、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,每年至少一至二次,不断提高安全意识、技术素质,提高政策业务水平。
5、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,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、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,安全教育要求体现“六性”,即全员性、全面性、针对性以及成效性、发展性、经常性。
6、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,如“百日安全生产活动”、“安全月”、“安全周”等竞赛活动,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,防范于未然。
7、教育培训形式:
安全教育、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,采取多种形式进行。如设培训班、上安全课、安全知识讲座、报告会、智力竞赛、图片展、书画剪贴、电视片、黑板报、墙报、简报、通报、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。
来源:网络
同类文章排行
- 《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》的通知
- 汽车用的胶管种类
- 四川省安办通报上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情况
- 安全处理有机过氧化物须知
- 接触危险化学品意外发生时的紧急处置
-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
- 燃烧特性及预测 | 粉尘爆炸
-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(第一到三章)
- 各类危化品装卸安全注意事项
- 危险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